1253 秦續堅將申請「安寧緩和醫療服務」
簽署DNR 只代表不施行心肺復甦術(電擊、CPR)等急救。
要兩個年滿18歲的見證人。
如果想要拒絕使用呼吸器、末期洗腎等無效維生醫療,要記得簽署安寧緩和醫療抉擇意願書,並申請健保或部分縣市政府提供的安寧緩和醫療服務,才能確保安寧善終。
手序蠻複雜的…。現公部門還沒上班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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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0電話:
安寧緩和醫療諮詢服務專線「愛安寧,就安心0800-220-927」- 衛生福利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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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說可以到醫院拿「決擇意願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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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說填完免費請醫院寄到衛福部,但沒有法律效力。事發時,家屬若堅持要急救,醫院仍會急救。
若是要有法律效力的,家屬不能更改當事人的意志的,要有好像要有醫生、二等親在場,費用約數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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